遭冤狱折磨九死一生 田晓飞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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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本溪市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田晓飞二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绑架,秘密判刑十年,在辽阳铧子监狱、大连市南关岭监狱遭折磨,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八月底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下令成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密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迫害。十六年来,中国法轮功学员因此被非法关押、遭受酷刑折磨,有的被迫害致死,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控告人也深受其害:上访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十年,这十年那真是千死一生,万死一生都形容不了,有时每一秒都是用生命在抗争,生命悬于一丝、悬于一瞬,那一丝那一瞬几乎是千年万年……

田晓飞在控告中说:“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被迫犯罪,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像,是想给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下面是田晓飞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改掉所有吃喝嫖赌的恶习,与人为善,家里分财产也不与人争抢,修炼八个月以后所患的三级血稠(因头部供血不足头疼无法忍受,头疼的几乎每天都得撞墙)、顽固性神经失眠、肾虚、痔疮、胃病等疾病不翼而飞。这个功法对祛病健身有奇效,本人已十六年没得过病了。

一、绑架、拘禁、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江泽民违反宪法发动了对信仰法轮功的迫害,本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去北京上访,被暴力绑架到北京前门派出所后又被绑架到密云县看守所,遭受非人的残酷地迫害。特别是被绑架到密云县城关派出所后,一个警察用小号手铐使劲压死,手铐镶嵌在我的手腕里,手铐另一头铐在了外面车棚的铁管上,不许我穿鞋,光着脚,差点疼昏过去。后来就被带到屋里强迫我说出地址,因不配合迫害,警察就用台球棒子大头那边,打我的筋骨半小时左右,又差点疼昏过去。

由于我一声没吭,后来把我绑架到密云看守所。我开始绝食抗议五天,由于身体出现生命危险,第五天晚上看守所用吉普车把我送到密云县火车站附近,三个警察扬长而去。

二、非法抄家、抢劫、绑架、酷刑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号下午在回家开门时被本溪市平山区刑警队多名便衣绑架,同时被绑架还有我的妻子王庆梅,当时女儿才十五岁。当时被抄家抢劫的物品有两台复印机、一台电脑、一台手提电脑、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十几箱复印纸、个人现金一万六千元,没有任何扣押清单,以上物品至今仍未归还。

他们把我绑架到本溪市平山区刑警队,由于我没违法,不配合,被酷刑折磨,头戴摩托帽,四肢被大字形挂在墙上,脚下放个电炉子烘烤,裤子都要烤焦了,生不如死!简直无法承受。几个警察还强迫我吃黄色的药面儿,由于奋力挣扎药末都撒在我的衣服上,未得逞;他们在墙上挂了我四天四宿。由于我绝食和零口供,四天后又绑架到铁笼子里四肢定位折磨,在平山区刑警队共非法折磨我九天九夜。

后来警察李小义找我谈如果在本溪电视台新闻里说几句话就放我回家,被我拒绝。旁边有个警察说,你要这么干就判你十年,就你这身体不到十年早就死在监狱里,当时平山区刑警队长是赵同刚、李小义。

第九天又被绑架到本溪市看守所,受到非人的对待,三指宽的玉米面发糕,刷锅水做的菜汤,几百人饮用水车里发现死耗子,也不知道死多长时间了! 而且长期不许吃饱饭!

三、非法开庭、判刑

二零零二年七月,在不通知我家属,不许我请律师,不许我自己辩护,在我未签字的情况下,被本溪市平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开庭当天,整个辩护席上就两个年轻女孩儿,法院二、三个人,检察院一个女公诉人,当时我质问法官,为什么违反法律程序开庭,他说是按上级领导的指示行事。他说:没办法!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平刑初字第230号,和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本平检刑诉(2002)114号起诉书为证。

四、在辽阳市铧子监狱遭残忍折磨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号,被绑架到沈阳大北监狱,五天后又被绑架到辽宁省辽阳市铧子监狱三监区,下车后被三监区福利员犯人李长申,当着警察面扇耳光打的双耳穿孔,造成捏鼻子两耳可以出气,大约两年左右才恢复正常。

在铧子监狱,不许法轮功学员买食品(真正的犯人可以买)、不许说话、不许闭眼睛、不许盘腿。警察授意强奸犯、杀人犯可以随便殴打法轮功学员,如果被殴打的人有生命危险,报警连监室门都出不去呀! 当时三监区迫害我们的警察队长李成新、王建军、王百达、徐长海等,犯人打手有冯瑞、包永生、郭毅、夏刚、刘兴元、徐建维、张贵新、孟祥彬、佟光、代宝海、张恒权、周辉、姚助贵、张路、王兴伟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由于迫害严重,两个监室法轮功学员发起绝食抗议,当时被监狱定为事件,为了报复我们,把我们分到下面各个大队单独迫害,我被绑架到四大队,我被包夹犯人张玉兴,王树村暴打,用脚踢我头撞墙,掐软肋,掐大腿根,差点被整死。跟我一起转到下面大队,在一个监区的连群、范学军两人被辽阳市铧子监狱四监区几天内迫害致死,两人都是不到三十岁未婚小伙子。检察院介入后,迫害稍有收敛。庄河的华双玉因承受不了迫害,被逼上吊。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为抗议监狱虐待监管人员犯罪,我绝食抗议一年六个月零一天,被手铐铐在铁床上,戴脚镣,每天被暴力灌食五次,每次二羹匙玉米面粥,打骂体罚家常便饭,最没有人性的是把葫芦岛市工商局任晓北呕吐物又灌到胃里,参与迫害的犯人有姚助贵、姚国臣,禽兽不如。逼迫曲连喜站在一百多度的石灰石上烫脚!

五、在大连市南关岭监狱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辽阳市铧子监狱又把我们秘密转移到大连市南关岭监狱迫害, 我和王宝金被分到十三监区,当时的队长叫曲家波,还有费大队长,由于我不是犯人,监狱每天晚上犯人集体点名时我拒绝报数,不穿囚服,只穿便服,被绑架到监狱严管队禁闭室,遭受残忍酷刑“小挂”这种酷刑非常残忍,一般人一天都受不了,生不如死!警察按其心情决定天数,一般两天两夜,有五天左右的,还有十几天的,最长的有二十一天左右。有的刑事犯人承受不了了,借吃饭、上厕所的机会用头撞门边的墙角尖,因周围都是胶皮墙,想死都死不了! 所以经常有人撞得头破血流,缝很多针;有的半夜大哭“我受不了了!”。 葫芦岛工商局的法轮功学员任晓北,冬天在地上四肢被用铁链子定位大挂酷刑一百二十多天,到回家那天,都没有人形了,已不能行走。

在禁闭室,一顿一个小馒头两小条咸菜,不许说话,不许洗衣服,不许洗澡,不给热水喝,每天戴手铐,前半年把我手一直铐在墙上,戴脚镣,每天坐板十五小时。由于长年残酷的迫害,我的满口牙全部脱落,不能嚼食物,就是吞呀! 一片恐怖,电棍劈劈啪啦响,警察凶狠的骂人声,被打被电棍电击的人呼喊救命,我被关在十六号,隔壁有两个年轻人不到一个月全都疯了!

我被关禁闭室一年三个月。夏天还在穿棉衣,没人管,冬天开窗冷冻,屋里没有暖气,坐在冰冷的地上,不准垫东西坐,从早上一直坐到晚上近十点钟,白鹤国冬天被关禁闭室,恶警十二天不给送行李;我本人八天不给送行李,冬天不给送行李,比杀人还残忍! 不在其中的人根本想象不到那种残忍恐怖的程度。

打死人不算事,辽阳市铧子监狱狱警王建军开大会说的:你们就是菜板上的一块肉要肥来肥的,要瘦来瘦的,想怎么剁,就怎么剁。仅举一例:和我在铧子监狱同一监室的七个人, 我们一起同一天转到大连南关岭监狱, 在我出狱前已有三人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辽阳市的白鹤国(尸体头部鼓起一个包,身体多处有伤,瘦得皮包骨头,舌头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断,睾丸被踹烂)、营口市的王宝金、本溪市的刘权(尸体火化后骨灰发黑、眼窝和嘴呈紫色,后背有大面积块状紫色瘀血,鼻腔堵满棉球) 。监狱根本不怕死个人,因为不管你怎么死的,监狱医院都会给你出个正常死亡的证明,监狱就怕跑人。

六、对家庭的伤害

我被绑架入狱以后, 家里顶梁柱倒了,老婆孩子一点生活费都没有, 没有住处,还得躲避警察的骚扰。当时女儿正在上中学, 由于娘家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开始抱怨我们,可怜的娘俩精神己崩溃,开始流离失所,承受着冤假错案带来的不该承受的无数苦难!

这场迫害的罪恶真的是罄竹难书,已经达到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地步! 远远超过德国纳粹无数倍!

以上所述事实,被控告人江泽民是犯罪的真正指挥者、组织者,是真正的犯罪主体,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传授犯,江泽民应承担刑事责任。江泽民违犯了《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条;《刑法》第二十六、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五、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三十九;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四、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四十九、二百五十、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三、二百五十四、二百五十五;二百五十七;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八、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五;三百零五;三百零七;三百零八;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五、三百八十六;三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第七相关条款等多项规定,构成数十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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